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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苏州创博会)征集公告
时间:2015-03-31 17:25:39  来源:  作者:  查看:

为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领域创意创业水平,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在助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家产业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文化产业创意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文化创意与我国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产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特色农业等国民经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文化部、财政部启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2015年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以“提升文化产业创意创业水平,促进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年度主题。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面向全国征集青年优秀创意作品,这一活动是文化部、财政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的一个部分。两个展会将分别设独立展区免费展示入展作品,并开展相关推介交流活动。

 

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5年3月15日

2、作品评选时间:2014年3月— 2015年4月

3、作品展览时间:2015年4月 10日至 12日在第四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免费展出。

4、2015年4月底,作品中选出共200件作品,给200名青年设计师颁发荣誉证书。

5、2015年4月,在展会期间召开现场推介会和相关产业项目考察,举办各类青年设计师交流活动,为青年设计师提供展示推介机会与交流平台。

 

扶持办法:

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设独立展区免费展示入展作品。作品入展人员将入选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并授予证书。

主办方将邀请著名创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著名文化创意领域投资人组成专家组,遴选出200件左右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提供参加研讨机会,并向 社会宣传推介。

利用媒体加强对扶持计划和入选人才、作品的宣传,并向重点创意设计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相关网络平台推介。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或主创设计能力;

3、申报主体需为个人,团队作品以一名主创人员名义进行申报;

4、同一件作品(系列作品视同一件作品)只能向义乌或苏州申报一次,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作品设计类别与题材:

凡属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以及文化创意与先进制造业、建筑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特色农业、信息产业融合类创意设计作品均可参加申报。具体类别与题材如下:

 

A类——文化产品的创意设计

A-1 视觉传达类创意设计(城市形象、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字体、广告、图形、海报、书籍装帧、产品宣传册及插图、产品印刷包装及推广等创意 设计)
A-2
 中国传统节日节庆标志性形象、相关视觉元素及衍生品(贺卡、明信片、年画、节庆礼品包装)创意设计
A-3
 舞美艺术创意设计
A-4
 文化用品创意设计
A-5
 文化保护创新创意设计(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与保护创新设计、文物保护创新设计、版权保护创意设计)


B类——民族工艺品的创意设计

B-1 与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相关的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
B-2
 金属工艺和实用品设计
B-3
 木、竹、藤装饰和实用品设计
B-4
 玻璃、琉璃、水晶装饰品设计
B-5
 瓷器、铁艺、锡艺饰品设计
B-6
 陶器、紫砂工艺品设计
B-7
 雕塑工艺品设计
B-8 其他工艺美术品设计


C类——文化创意与先进制造业融合类

C-1 居家用品设计
C-2
 家具设计
C-3
 食品包装设计
C-4
 服饰设计(主题服装设计、配饰设计、鞋帽设计)
C-5
 家用电器设计


D类——文化创意与建筑业融合类

D-1 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建筑、园林类设计
D-2
 居家室内设计、办公空间设计
D-3
 宾馆和商业空间设计
D-4
 公共环境(交流、娱乐、游玩、休闲)空间设计
D-5
 展示空间设计
D-6
 装置艺术创意设计


E类——文化创意与旅游业融合类

E-1 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
E-2
 文化旅游纪念品收藏品创意设计
E-3
 文化旅游宣传品创意设计
E-4
 文化旅游节活动创新设计
E-5
 智慧旅游创意设计
E-6
 旅游演艺创意设计
E-7
 文化旅游上下游衍生品设计


F类——文化创意与体育产业融合类

F-1 文化体育用品创意设计
F-2
 文化体育衍生品设计


G类——文化创意与特色农业融合类

G-1 创意农业开发
G-2
 农产品展示展览园(馆)创意设计
G-3
 农耕文化创意展示
G-4
 农事景观创意设计
G-5
 农产品创意设计


H类——文化创意与信息产业融合类

H-1 数字内容创意开发设计(网络游戏、手机游戏、手机报、数字音乐、数字娱乐等)
H-2
 移动娱乐应用创意开发
H-3
 文化软件创意开发
H-4
 数字产品设计
H-5
 数字多媒体创意展示设计


评价标准:

1、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格调健康向上,创意独特,A类、B类、H类作品需鲜明体现丰富的文化内涵,C类、D类、 E类、F类、G类作品需突出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
2、作品创造性地使用优秀文化艺术元素,较好地提升了产品文化内涵,舒适、美观、协调,具备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
3、作品具有独创性,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4、作品设计独特新颖,引领该领域未来发展趋势。
5、作品具备实用性,适应人性化需求,可应用于现实生产生活,满足市场需要,能快速实现交易。

 

版权归属: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申报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性声明

申报主体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申报主体承担。

申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他比赛。

2.申报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申报主体享有申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主办方对申报作品享有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

3.展示免责条款

申报主体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申报主体造成损失的,其后果由申报主体承担完全责任。

 

截止日期: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5年3月15日,资料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作品提交:

发送申报文件及作品至shijue2013@163.com

咨询电话:0512-663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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